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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卷 第14章 没找他麻烦,他就烧高香吧

    作品:《八零家属院:退婚后被军少宠上天

            屋里安静下来。

        老人的呼吸声大得离谱。

        贝清欢知道自己刺激他已经到极限,没再挑衅。

        宴桂芳抬头看柜子上的钟,极度隐忍。

        贝清欢知道她急着上班,就先去扶住老人.

        “爷爷,我送您回去吧。”

        贝十安推开她,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我还不想被你气死,我自己回!”

        说是这么说,贝清欢还是送他下楼。

        贝家住的是二楼,不高,但对于八十岁老人来说,也已经很吃力。

        贝十安吭哧吭哧,一步一停,花了足有五分钟才到楼下。

        临走,还要教训一番:

        “别的我不说了,但你记住自己的身份!你一个填房的孩子,要尊重你大哥,要孝敬你大哥,你说你回城这么久了,也没有来看看你大哥,你像话吗?”

        原本还想送老头回家的贝清欢干脆放了手:

        “可不敢,我一个填房的孩子,连见大哥的资格都没有!而且您老大概是忘了,是您那个高贵的原配大孙子不要见我们的,我怎么能不听他的话呢?”

        这次,贝清欢一个眼毛都没给老头,转身自己回去了。

        家门口,宴桂芳着急慌忙地等着她:“走了吗?走远了吗?哎哟,我今天又迟到了。”

        贝清欢摇头:“走得慢,还在楼下,你要着急你赶紧去,怕他干什么。”

        这次,宴桂芳终于直接把话说了出来:“怕他死在这儿啊!”

        “死不了,年轻时吃得好,保养得好,老筋骨好着呢,只要别摔倒别瘫痪,再有个三五年没问题的。”

        老头年轻的时候是海城有名的裁缝,专做旗袍长衫的,得了以前某帮会太太的亲眼,是过过好日子的。

        他很早就开始收徒弟,不但徒弟们孝敬的人参鹿茸吃了不少,连上厕所都有徒弟服侍哩。

        宴桂芳听贝清欢这么说,无奈地摇摇头走了:“唉,秦家的事情,你等我回来再商量吧,真是的!”

        贝清欢看着母亲匆匆忙忙的走,情绪有些低落。

        今天爷爷的到来,再次提醒她,她的降生,不是这个家庭所期待的。

        不但不被期待,还被深深的厌恶过。

        贝清欢母亲宴桂芳,长相很是清丽,现在四十不到,依然是好看的。

        不过,因为她出生时早产,所以先天不足,幸亏有外公那个老中医,才算是保住了命,活到了成年。

        但是,外公很早就知道,宴桂芳很难生育。

        为了不让宴桂芳出嫁之后还要因为没法生育而和婆家闹矛盾,所以宴桂芳到了能婚配的年纪,对外都是说清楚的,她可能无法生育。

        所以最后,宴桂芳嫁给了死了妻子两年的贝清欢爸,贝文轩。

        贝文轩当时已经三十多岁,当厂长也好几年,大儿子贝清明十来岁,大女儿贝清淑也七岁了。

        所以宴桂芳不需要生孩子。

        而贝家,看中的除了宴桂芳清丽的外貌,那就是不生育的“优势”。

        因为贝十安是个老古板,就觉得大孙子是嫡出长子长孙,是天下第一好。

        大孙子已经没了娘,要是这填房再生个孩子夺走大孙子的钱和爱,那这个孩子就是十恶不赦的。

        偏偏,众所周知不生育的宴桂芳,结婚两个月不到,怀孕了!

        当年为了宴桂芳意外怀孕这个事,贝家三代人吵了起来。

        尤其是贝清明,不知道听了谁的蛊惑,又哭又闹,说不要弟弟,后娘要是生了孩子,就会害死他和妹妹清淑。

        闹得最厉害的一次,贝清明把宴桂芳推倒,差点一尸两命。

        好在贝文轩不是个没头脑的,心里也很喜欢宴桂芳,顶住压力,让宴桂芳生下了贝清欢。

        但也正是因为这样,贝文轩和贝清明这对父子之间有了很重的隔阂,很多年不说话。

        等到贝清明结婚后,正好厂里分房子,贝文轩觉得自己亏欠儿子,就特意的把本来属于他的大房子给了儿子一家和父亲住,自己和宴桂芳,以及两个女儿,挤在现在这个只有三十平方的小房子里。

        贝文轩活着的时候,两边逢年过节来往一下,平时也算相安无事。

        贝文轩死了以后,那是连逢年过节都不来往了。

        要不然,现在贝清明在厂里的技术科当科长呢,可曾关心过一下自己失业的小妹妹?

        贝清欢想到那个路上遇见了都会别开头的亲哥哥,她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郁闷。

        小时候,那个哥哥带着头地欺负她,爷爷竟然还要她尊敬他?

        呵呵。

        她没找他麻烦,他就烧高香吧!

        贝清欢晃了晃头,不让自己再想这些恶心的事,而是拎了布包包往外走。

        算算时间,她回城后的第一笔稿费,应该要到了。

        这才是最重要的。

        3508厂的信件,都是寄到工厂大门处的传达室的。

        贝清欢特意地从生活区出来,往厂区方向走。

        走到厂区大道的时候,就有穿着厂里保卫科制服的人过来拦住:“停下停下,今天出货呢,等车队出去了再走。”

        贝清欢就站在了种有两排高大松树的大道边等。

        很快,一溜儿的军绿大卡车开了出来。

        大概有七八辆吧。

        每一辆都载得满满当当,上面都用军绿色的油布捆扎妥当。

        而第一辆车的副驾驶位,坐的就是贝清欢上次在医疗室看见的那个黑脸膛男人。

        这次他戴着军帽,目不斜视,一脸严肃,到门口的时候,还和站岗的士兵敬礼。

        嗯,到底是“军代表”,糙是糙了点,还是蛮有气势的。

        叶小云的眼光很独特嘛。

        贝清欢想到昨天叶小云那脸红红的样子,嘴角就勾了起来。

        哎呀,叶小云被糙汉子嫌弃而吃瘪的过程,够她笑半年的。

        车过得很快,最后一辆开来的时候,贝清欢缓缓转头,就看见了副驾驶位上,端坐的是那位“通讯员同志“。

        巧了,他也看见了她。

        而此时,贝清欢的脸上正想着怎么笑话叶小云,妥妥狡黠的小狐狸样子。

        但是一看见景霄,她的笑缓缓收了,很是不客气的对他翻了个白眼,好像颇不耐烦。

        这是景霄第一次看清楚她的脸。

        不像第一次,头发挡住了一半,只留眼睛。

        更不像第二次,戴着口罩,只留眼睛。

        也不是第三次,夜色朦胧,她也朦胧。

        现在是整张脸,整个人,站在阳光下,衬在葱绿间。

        她的人是纤瘦的,笔直的,自带倔强的;

        她的脸是小巧的,秀美的,健康蓬勃的。

        更是在看向他时故意的一翻白眼,那小样子,就灵动非常。

        像极了他小时候养过的那只花狸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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