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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47章 红花陪绿叶

    作品:《八零军婚,硬汉老公天天哄

            什么?

        朱家那对两口子,竟然舍得钱给朱翠花买金手链?

        她不信,多半是假的!

        可是那条手链戴在朱翠花手脖子上,是那么的显眼刺目,林静的眼睛一红,自己转过身来道:“你看见没有?林静她爸妈都给她买金手链了,我不让你买,你就把你那个金戒指给我就行。”

        林母的金戒指是结婚的时候林父给她买的,早年干活一直舍不得戴,这不,现在岁数大了,不用下地出力,也就把它拿出来戴手上了。

        结果这还灭稀罕几天,就被闺女惦记,一直想找她要。

        “你一个小孩子家家的,戴这个干啥?等你结婚的,让你对象给你买。”

        “我结婚还早着呢,你就是小气,不给拉倒,就这还整天拿自己跟人家比呢,你连老朱家的人都比不上,以后少说你多疼我!你就疼你自己!”

        林静吼完了母亲,又气呼呼的回屋去了。

        进了门,她坐在床边,还能听见从隔壁传来的笑声,光是听着就格外刺耳。

        林静躺下去,用被子把头蒙上,气得双手发抖,额头上的青筋都直凸起。

        早知道就不跟朱翠花翻脸好了,她那么好说话,说不定,手链可以借给她戴一戴!

        ……

        朱家正在为女儿的婚事热热闹闹的准备着。

        沈家,一大家子也都没闲着。

        沈莞昨天陪着王艳梅他们去了朱家,当天晚上没走成,又赶上今天收拾房子,于是她决定晚上再回新房子,先去给王艳梅帮忙。

        在沈老爷子年轻的时候,继承了沈家老祖宗留下来的房子,整体是一个大院子,房子则有六间。

        后来,老爷子沈国栋跟沈国良长大了,考虑到孩子们要成家立业,于是就给两个儿子分了家。

        沈国栋结婚早,分到了三间房,他跟王艳梅紧跟着就生了沈政,没过两年又生了沈涛,一家四口人住三间屋,其实也足够了。

        奈何两口子都想儿女双全,于是决定再生个闺女,也为了第三个孩子,在院子里又多盖了一间房子。

        没成想最后生下来是个儿子,两口子即便看着呱呱落地的沈莞稀罕的不行,也只能认命,不敢再赌了。

        三个儿子,能不能养活得起都是个问题,要是再添一个,那就算把他们俩榨干,也不能保证给每个儿子都娶上媳妇。

        好在让沈国栋跟王艳梅欣慰的是,三个儿子都被他们养育得很勤快,没长成歪瓜裂枣,到了年纪就都去为国家出力,还能养活他们自己,攒够了盖房子的钱。

        王艳梅带着沈莞跟一众邻居女眷收拾旧屋,沈国栋则带着村里的男人们量地,商量采买材料,准备在年后就动工,尽量看能不能赶在结婚前,将房子给盖起来。

        王艳梅等人忙活完了,看了看时间,觉得差不多了,便开始催促沈国栋还有两个儿子,到朱家去正式下聘礼。

        既然是下聘礼,那肯定得正式,沈家老爷子岁数大了,腿脚不利索,那就沈家所有人集体都去,还有左右前后院关系不错的邻居,去了既能撑场面,又能做一个见证,只要把排场给做足就行了。

        至于为什么是快要太阳落山的时候去呢?

        就是为了讨一个寓意,两个年轻人成了家,能够相伴到最后的时候。

        ……

        去朱家的路上,一大群人,都穿着体面,男人们肩头扛着米、面、各种花样礼品层出不穷。

        沈政跟陆霆霄的肩头上扛着的才是重量级的。

        是整整的半只猪。

        按照当地的习俗,若小伙子想要求娶谁家的姑娘,必须要买猪肉,可以是猪后腿,也可以是肋骨,多少按照心意来就好。

        送到了女方家,若他们收了,就代表着收下了离娘肉。

        寓意女子是母亲的心头肉,男方带走了母亲的心头肉,就要用一块肉,去弥补给女孩子的母亲。

        总之,一行人浩浩荡荡的走在求亲的路上,场面别提多热闹了。

        而自打下聘的队伍进村,沈国良就要敲响铜锣,并且再大喊一声:“平洼村沈家三公子,上门求娶朱家千金,下聘喽。”

        就这样,从下聘的队伍进村的那一刻,朱家村的老少爷们,孩童老妪,还是围在一起闲唠嗑的妇女,都热闹的围了上来。

        更多的人随着相亲的队伍来到了朱家。

        朱家父母早就穿着整齐的在大门口等候多时了,看见沈家弄了这么大的牌面,两口子面上有了光,笑得露出一排大白牙!

        “叔,姨,我来给翠花下聘礼了。”

        沈松身上穿着军装,虽然只是普通的常服,外面套了件军绿色棉大衣,可是他在人群中看起来,就是最靓的仔。

        他先是跪在地上,给朱家父母磕了三个响头。

        随即就朝朱翠花看去。

        朱翠花穿着一件红色的大棉袄,并不是手工做的,而是在商场里面买的那种,头发高高的梳起了一个马尾辫,肉嘟嘟的小脸儿带着点儿天然的婴儿肥,她本来就长得白,在红棉袄的衬托下,她的脸根本就不用涂烟粉,就好看的让人移不开眼睛。

        “咯咯,霆宵你看,翠花穿了一件大红,我小哥一身绿,标准的红花配绿叶!”沈莞被这喜庆的气氛感染,不由得跟陆霆霄说起了悄悄话。

        陆霆霄在沈松磕完头,就跟沈政将猪肉送到院子里去了。

        这会儿他抱着肩膀,悠闲的站在一边看着沈朱两家人,在亲戚的见证下走流程。

        正起劲儿呢,听着媳妇儿这话……

        他眉角轻轻的皱了起来。

        “咋?你跟我结婚的时候不也是这样,还笑话人家?”

        沈莞:“……”

        好家伙,她脑海里只有一些关于原主的模糊记忆,上哪儿记得那么清楚,下聘的时候穿了啥衣服!

        沈莞以为自己不说话,陆霆霄就作罢了。

        没想到下一秒,旁边就传来男人凉飕飕的话音:“哎呀,我还记得,我去给内谁下聘的时候,那脸板的,恨不得直接拿扫把给我请出去。”

        沈莞突然就抱住陆霆霄的胳膊,右手用力,在上面狠狠拧了一把。

        “过去的事儿你还提?故意的是不是?”

        沈莞这一下其实并没有用力,但陆霆霄依然配合她,做出很疼的夸张表情。

        “媳妇儿,你倒是轻点儿啊,掐的我好疼。”

        “少来了你!”沈莞笑望着面前的男子,心想,如果可以,她如何不想,亲自嫁给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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