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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卷:雨夜赠伞!捡个上司回家 1.雨夜邂逅

    作品:《捡个落魄总裁,他对我蓄谋已久

            雨下得最凶时,我在公交站撞见了一个男人。

        他没打伞,就那么一动不动地站在雨里,浑身湿透。换作平时,我从不多管闲事,可目光却不受控地顿住——他左手腕上那块表,我认得,是百达翡丽。我们老板也有一块,酒后炫耀说,抵得上城郊一套首付。

        戴百达翡丽的人,会在暴雨天挤公交站?

        我盯着表盘看了三秒,自嘲地移开视线,与我无关。

        可雨越下越大,站台行人散尽,他依旧立在原地,像一尊失了魂的雕塑。我包里恰好带了两把伞,犹豫片刻,还是攥着那把新伞走了过去。

        “喂。”

        他缓缓抬头。

        狼狈是真狼狈,可那张脸生得极好,眉眼清俊,只是眼底一片青黑,透着难以掩饰的疲惫。我把伞往他手里一塞:“拿着。”

        他哑声拒绝:“不用。”

        “我还有一把。”我强行将伞塞进他掌心,指尖触到他的皮肤,冰凉刺骨。

        他攥着那把还挂着便利店价签、十五块八毛的浅蓝雨伞,指节泛白。公交车驶来,我匆匆上车,隔着水雾氤氲的车窗,看见他仍站在原地,撑着那抹浅蓝,望向我离开的方向。

        那块表,在雨夜里泛着冷光。

        我没放在心上,只当是一场萍水相逢。

        可第二天傍晚,他竟又出现在同一个站台。换了干净衣服,头发也打理整齐,与昨日判若两人,显然是在等我。

        “等我?”

        他眼底亮了亮,颔首将伞递回:“还你。”

        我接过伞,目光又不自觉落向他的手腕:“戴着这么贵的表淋雨,不怕坏?”

        “防水。”

        我失笑:“我知道防水。我是说,它够买一套房。”

        他沉默几秒,淡淡开口:“以前是,现在不值钱了。”说着,便用袖口遮住了表盘。

        “吃饭了吗?前面有家面馆,我请你。”

        他明显一怔,没拒绝。

        小面馆灯光昏黄,两碗牛肉面端上桌,他久久没有动筷。我没催,只是安静等着。许久,他才拿起筷子,一口接一口地吃着,速度越来越快,像是许久没吃过一顿热饭。

        我把自己碗里的面推过去:“不够再点。”

        他猛地抬头,眼眶微红:“你就不怕我是骗子?”

        “戴百达翡丽骗一碗牛肉面?”我笑了笑,“再说,真要骗,也不至于为了一把十几块的伞,在雨里等一整天。”

        他望着我,良久无言。

        结完账,他忽然问:“你住哪儿?”

        “前面。”

        “你呢?”

        他声音低沉:“没地方住。”

        我愣了愣,眼前的男人身姿挺拔,肩头却垮着,像被什么沉重的东西压得喘不过气。

        “我叫林晚。楼下有个招待所,六十块一晚,我帮你开一间。”

        老板娘打趣我们是小情侣,我只解释是朋友。把钥匙递给他时,他指尖轻顿,轻声道:“谢谢。”

        我转身要走,被他叫住。

        “林晚,我会还你的。”

        次日一早,他已等在招待所门口。换了装束,头发梳得整齐,晨光落在他身上,气质全然不同。

        “我找到住处了,朋友帮忙。”他把伞还给我,顿了顿又说,“我要找一个人。”

        “找谁?”

        他笑了笑,眼底藏着深意:“找到了告诉你。”

        走了几步,他忽然回头:“林晚,你信缘分吗?我觉得,我们还会再见。”

        我只当是一句客气话,没放在心上。

        直到半个月后,我在小区门口再次看见顾言琛。

        他穿着深灰衬衫,手里拎着牛皮纸袋,看见我时,眼底漾开浅淡的笑意:“我说过,我们还会再见。”

        “找到你要找的人了?”

        “找到了。”他笑容微淡,“只是她不在了。”

        不等我反应,他开口:“林晚,你姐姐是不是叫林昭?”

        我脑子“轰”一声炸开。

        他将纸袋递过来:“这是她的。”

        里面是一封泛黄磨损的牛皮信封,上面是我熟悉到心痛的字迹——爸妈收,林昭。

        十二年前,姐姐大学毕业,远赴西北支教,一去不回。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妈妈为此哭坏了眼睛。

        “十二年前,我在西北支教遇上雪崩,是她救了我。”顾言琛声音发颤,“她把我推到石头后面,自己却滚了下去。我在医院醒来,他们说,搜了三天,没找到她。”

        眼泪瞬间模糊了视线。

        “这信封,还有这块表,都是她留给我的。”他抬起左手,百达翡丽在灯光下泛着冷光,“我不敢卖,卖了,就再也找不到她了。”

        “你找了她十二年?”

        “她救了我的命,我找她,天经地义。”

        我忽然明白,暴雨那天,他不是醉酒,不是离家出走。他刚从殡仪馆出来——姐姐的遗骸,三个月前在雪山脚下被发现。那天,他是在等一个永远不会回来的人。

        我颤抖着拆开信封,姐姐的字迹跃然纸上:

        “爸妈,小晚:如果我回不来,别怪我。雪崩时我救了一个人,他叫顾言琛。小晚,替我照顾好爸妈。告诉他,别找了,好好活着。”

        “我没办法好好活着。”顾言琛眼眶通红,“我找了她十二年。”

        风掠过街道,树叶沙沙作响。

        他上前一步,眼神坚定而郑重:“林晚,以后,我照顾你。”

        我攥着那封信,望着眼前这个被姐姐用命换下来、又执念了十二年的男人,心头一软。

        “顾言琛,进屋坐吧。”

        我转身走向楼道,身后的脚步声不紧不慢,稳稳跟着。

        门口的架子上,还挂着那把十五块八毛的浅蓝雨伞。

        它曾撑过一场暴雨,也揭开了一段尘封十二年的秘密。

        有些人,遇见了,就再也不会走散。

        姐姐走了十二年,终究还是把他,送回了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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