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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63章 现代大学毕业生(26)

    作品:《快穿之顾七七的散装人生

            顾七七什么都不知道,她只感受到了自由,像风一样的自由。

        导演看着实时传来的画面,握紧拳头朝空中狠挥一下。

        “七七再换套衣服,这回披着头发再跑一圈,拍些素材。\"

        “好的。”

        顾七七是熟手,不穿骑马装一样很安全。

        于是换上了来时穿的红枫超阔腿大摆裙裤。

        头发一侧夹了一个红叶一字夹就出发了。

        黑发飞扬,衣袂飘飘,如同曼珠沙华般妖艳,似要冲破某种桎梏,掳走他的心。

        飒!

        导演看着画面中绝美的顾七七捂住心口屏住了呼吸。

        激动!

        激动得眼珠子都红了。

        此刻的顾七七就是他的缪斯女神,带给他无限的创作灵感。

        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的恢宏飒爽感,第一次在他脑中具象化。

        他好想给顾七七拍一部电影,片名都想好了,就叫:《我在草原杀疯了》。

        嗯?

        《制霸草原》、《大佬在草原崛起》、《她比长生天更嚣张》、《草原万人迷诞生史》,这几个名字也不错啊。

        到底选哪个?

        好难啊。

        方导的为难没人懂。

        细想想,方导又开始捶胸。

        怀才不遇啊!

        谁懂他啊!

        没有投资人信得过他。

        哼!都是一群没眼光的家伙。

        不对?

        顾七七也有钱,要不要和她提提?

        张雪曼就是那个一点都不会骑的人,看着顾七七在马背上技术娴熟、英姿飒踏如流星的模样都要羡慕哭了,她好废物。

        从小到大,她都是别人家的孩子。

        这种脸红、心痛的滋味她不喜欢。

        古秀妍也不会骑马,不过她也不爱这个,也不羡慕顾七七。

        反倒是兰冰初,由于工作原因会骑马,但她也不敢骑那么快。

        男嘉宾都会骑马,可能家庭环境都不错,都练过,敢骑马小跑。

        顾七七什么都不知道,她只是感受到了自由,像风一样的自由。

        用尽全力追逐着风的方向,感受着自由的力量。

        她选的这匹马被养的很好,正值壮年,总算过了把瘾。

        午饭就是在马场俱乐部吃的。

        等回到薰衣草小屋已是下午三点半。

        然后大家自由活动。

        男嘉宾们却集体消失,顾七七猜测他们应该是去准备明天的强制约会了。

        顾七七洗了澡,又换了一身裙子,就被叫去备采。

        备采完,顾七七看了看墙上的时钟。

        女嘉宾一个个排着队去备采,男嘉宾又不在小屋,晚饭怎么办呀?

        打开冰箱翻了翻。

        食材齐全,要不她做饭吧?

        不能连试都不试。

        说干就干,先煮好饭,又把剩下的食材全洗了,肉类都解冻了。

        然后去书房找了一本家常菜食谱,一边念叨一边做。

        她选的都是一些没有用到刀功的菜式,不然很容易露馅。

        晚霞的碎光打在她脸上,像抹了一层胭脂。

        画面太美。

        沈伯君刚回小屋看到的就是这副生动的美人图。

        顾七七拿起铲子想把火锅底料再复炒一遍,结果下一秒,手中的铲子就被抢走了。

        原来是沈伯君,顾七七立马扬起大大的笑容。

        “菜备好了?炒就交给我。七七,帮我系个围裙。”

        顾七七转身就找了一个围裙。

        她得踮起脚,沈伯君弯下腰才行。

        沈伯君闻着顾七七秀发传来的清香,心顿时怦怦的跳个不停,好担心下一秒就冲破胸骨蹦出来。

        像是傍晚的夜来香,一碰就开。

        可镜头里微眯的眼尾,上翘的嘴角出卖了他的心。

        孟修瑾也回来了。

        硬要加入其中,这就更快了。

        五点半准时开饭。

        顾七七洗了很多水果,准备饭后吃。

        今天的主厨是沈伯君和孟修瑾,所以全是中餐。

        大家气氛很热烈,一直吃到七点才结束。

        饭后大家一起去了地下室集体活动。

        顾七七对打台球最有兴趣,而且她打得十分好。

        因为好莱坞世界她穿过去的时候恰逢95年。

        正是台球这项运动最繁荣的鼎盛时期,约纳斯别墅里可是有台球室的。

        她就是约纳斯的陪练,没办法,家里就两个人,她不陪练谁陪练。

        而且那一世的顾七七脑子十分聪明,学啥都快,练的很精。

        顾七七上去找了找手感,就开始摇人:“有没有人要打台球?”

        林沧歌率先走过来:“我陪你打吧,就是打的一般,七七别嫌我菜就行。”

        顾七七很高兴:“我打得也一般,来吧。”

        林沧歌绅士的先开球,而且开得很好,球撞的很散。

        轮到顾七七上场,那她就不客气了。

        哇!顾七七打得也太好了吧?

        连杆进八球!

        台球还能这么打?

        要不要这么飒!

        太犯规了。

        他还没出手呢?

        也亏着他没出手。

        其实林沧歌台球打得也很好,之前只是谦虚而已,现在他反而庆幸自己谦虚了。

        季绍也上来和顾七七打了一局,也败了。

        孟修瑾不甘示弱:“七七,要不我们打指洞的?”

        顾七七一听挑挑眉,换上飞扬的笑容,脆生生答应:“好啊。”

        结果,孟修瑾大败,水平还不如季绍呢。

        男嘉宾都看向沈伯君,给他看得只能直言:“我更菜,不是没机会出手的扫地僧。”

        表情颇为无奈,不得已众人又看向齐瀚。

        齐瀚也无辜的摊摊手:“我也不会,所以,我宣布薰衣草小屋首届台球大赛总冠军就是顾七七。”

        大家都被逗得哈哈大笑。

        洗漱一番,就到了写信环节。

        可众人迟迟没等到投信信号。

        等来的却是拆信消息。

        顾七七一数她的信最多,有二十一封,这样其它女生的信就少了。

        拆了信,按照信上日期依次展示给摄影机。

        没什么特别的,要说特别还得是孟修瑾的信,全是画,有Q版,有素描,很有趣。

        她其实没有特别的感想,还是照例把信投给了沈伯君,今天帮她做饭了,就投给他了。

        顾七七今天睡的最早,因为她收到了强制约通知,明天要早点出发。

        是的,她明天要赶三个场,累死人的节奏。

        顾七七都能猜出哪三个男生选了她。

        除了齐瀚选兰冰初,林沧歌应该会选张雪曼,因为张雪曼年纪不算大,才26,条件也非常不错,甜美可爱,林沧歌为人较务实。

        之前他们应该约会过,可能聊得比较好,感觉有些粉红泡泡。

        这样的话古秀妍就剩下了,不过她也不敢表露出什么,不然就太让人难受了。

        周日,顾七七六点就起床了。

        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大概率不会是运动馆。

        不管了,她穿了一条白底淡蓝不规则斑纹的V领长裙,胸前都有褶皱设计,快到脚踝了,小白鞋,戴的是一套钻石首饰。

        当然了,还还另外带了两套衣服在车上,不能同一件衣服参加三场约会吧。

        鞋倒不用换了。

        所以今天就大波浪。

        好配,好搭,多带几个发夹就够了。

        她现在头顶上就戴了一款与裙子同色系的大蝴蝶发夹,非常俏皮、青春。

        因为要带衣服,她还另外拎了一个大针织袋。

        当然了,给男嘉宾的礼物也在里面。

        七点出发。

        第一个约会地点竟然是一个公园。

        转过树丛,她就看到了季绍。

        季绍兴冲冲给她介绍:“这个公园正在举办菊花展,就想带你赏赏花。”

        “好啊,可以大饱眼福了。”

        “还没吃早餐吧。”说着举起手。

        顾七七接过,两人找到一个桌子共进早餐,然后进园看花展。

        别说,不愧中国十大传统名花之一,菊花种类十分丰富。

        花瓣细长且卷曲,像极了少女精心烫过的卷发,纤弱又轻盈。

        有的层层叠叠拥抱作一团,好像饱满的红绣球。

        更有浓郁深沉且神秘的墨菊,高贵的随风微扬。

        徐棉就爱菊。

        以前就养过一盆’绿云‘:花型硕大,呈淡草绿色,顺着搭好的蔓架,一朵朵如同绿云倾泻而下。

        美得不似人间凡花。

        可惜被顾爸耍酒疯给砸了。

        自打那以后徐棉再也不养花了。

        菊花品性高洁,淡雅又清幽。

        又好似人生,顺境时都开得灿烂,可逆境中欺霜坚守更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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