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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6章 去县城

    作品:《特工穿成小农女:战神王爷追妻忙

            叶明昭见他说的认真,便也答应了,谁也不会嫌钱多不是。

        “我再和您打听一下,您师父可有空啊?我想请他出手帮我做点东西。”

        梁木匠微微皱眉,

        “叶姑娘,我师父那人脾气有些古怪,最近几年也不再收学徒了。更是很少接活。他愿意接的就接,可能都不收钱,不愿意接的,就是京城的大官他也直接拒绝。”

        “这个没事,我有信心,我想做的东西有些复杂,可能还真得你师父这种能人才行。您给我个地址吧。”

        “成,那姑娘你就去试试。我师父他有时候会外出一段时间,也可能去外地给人打造东西,你去了也不一定能碰着他。”

        “没事,过段时间我去碰碰运气。”

        梁木匠说着去写了一个地址,拿过来给了叶明昭。

        叶明昭接过地址,道过谢后便带着两名丫鬟走了。

        凌云脚程快,叶明昭就先回了一趟叶家村,把榨油机的一些比较简单的部分交给村里的叶木匠做。

        然后主仆三人又马不停蹄地去了县城。

        到了县城正好是吃午饭的时候,叶明昭三人便先去吃了点东西。

        三人正吃着,突然余光里出现了一抹红色。

        “哎呀姑娘,果然是你啊。我在外边看见你家凌云,心想你可能在这用膳,便进来打个招呼。”

        蓝霜和星糖看着来人瞬间警惕了起来,她们来之前受过特训,京城的重要人物她们都认识,尤其是年轻男子,不仅要认识,还要防着,谁也不能跟她们前主子抢人。这是前主子给她们的最后一个命令。

        这人穿着标志性红衣,非常好认,侯王府的小世子侯景霄。

        他怎么会认识自家姑娘。

        “是你啊,侯公子,真巧。”

        “可不就是巧吗,这都是缘分啊,看来我和凌云缘分不浅呢。”

        蓝霜和星糖原本有些紧张的心瞬间放下一半,原来这世子觊觎的不是她家姑娘,而是前主子的马啊。

        资料上说这位世子酷爱好马,看来是真的了。

        叶明昭笑笑不说话,侯景霄也不在意,自来熟地坐在叶明昭对面,

        “叶姑娘,你来县城是有什么事吗?有没有我能帮上忙的。”

        叶明昭心想,当然有,你主动凑上来正好,省的我自己去找你了。

        “我是想来看看铺子的,顺便还准备去首饰铺看看,谈笔生意。”

        “首饰铺,这不正好吗,去我的金玉轩,绝对让你满意。谈生意更是简单,跟我谈就好了。”

        叶明昭略一沉思,点头道,

        “行,那就去看看吧。”

        侯景霄站起身,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叶明昭也不客气,率先走了出去。

        侯景霄看着叶明昭登上马车,满眼都是羡慕,他也好想用这么漂亮的马拉车啊,太拉风了。

        “侯公子请前边带路,我们马车跟在后边。”

        侯景霄回过神,视线恋恋不舍地从凌云身上移开,上了自己马车。

        凌云打了一个寒颤,那人的眼神也太恶心马了。小爷只想征服天下的小母马,可不稀罕臭男人。

        “叶姑娘,随便看看,我们店的款式绝对是最全的,质量也是最好的。这里边可有不少是本公子设计的,绝对好看。”

        叶明昭慢慢看着,有一些看着确实还不错,但对于她来说有点过于繁复了,她喜欢比较简约的,这可能与这时代的审美不大相同。

        不过她设计的首饰却是比较繁复华丽的,应该适合这时代人的眼光。

        叶明昭挑了一套银首饰和一套和田玉首饰,一对翡翠手镯,感觉比较适合林氏,看着比较温婉。

        还给家里男人们每人挑了一根玉簪。

        就连她自己也挑了一套比较简单的首饰,金银玉都有。人大多数时候就是会因为你的穿着打扮而对你另眼相看。

        而她本身也是个爱美的人,有机会买首饰,当然得多买一些。

        银的适合在村里戴,比较低调。

        “这些都给我包起来吧。蓝霜,星糖,你们也去挑一些。”

        “主子,我们就不用了。”蓝霜觉得自己用不着。

        “谢谢主子!”星糖很开心,她也是个爱美的小姑娘。

        “去吧去吧,难得出来一趟,随便挑。”

        最后星糖挑了几个比较漂亮的绒花,蓝霜只挑了一根简单的玉簪。

        叶明昭见二人挑好,又亲自去选了几样比较适合她们的,一起拿去结账。

        侯景霄赶紧上前道,

        “给叶姑娘让利二成,这是我朋友。”

        叶明昭挑挑眉,还算你上道。

        “首饰选完了,来谈谈生意吧。”

        “来,我们去后院,边喝茶边谈。”

        几人到了后院凉亭坐下。

        侯凌霄吩咐道,

        “庞光,去让人上茶和点心。”

        叶明昭一路上刻意忽略侯景霄的这个侍卫兼小斯,再次听到他的名字时,还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几人不明所以地看着她,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他的名字和我老家的一个物件读音一样,比较好玩。对不起,没有别的意思。”

        庞光也不在意,摸摸头下去了。

        等庞光走后,原本抿唇忍笑的叶明昭忍不住再次笑出声来。

        她真不是嘲笑人家,是她的现代灵魂忍不住想笑,笑点就在这。

        侯景霄忍不住好奇道,

        “他名字和什么物件读音一样,让你笑成那样。”

        “你还是不知道的好,哈哈哈。这对你那侍卫来说是一种伤害。”

        侯景霄看着她那样子,试探着道,

        “要不我给他换个名字?”

        “如果可以的话,换一个吧。好了好了,不笑了,谈正事。你看看我这图纸。”

        叶明昭说着从袖口里拿出一叠纸,上边是她设计的首饰,包括和十二花神衣服配套的十二花神系列首饰。

        侯景霄接过图纸,眼睛不自觉睁大了。他自认为自己设计的首饰就已经算是京城数一数二的好看华丽了,没想到在这偏远的县城小镇竟然能看到让他如此惊艳的首饰图纸。

        “这都是谁画的?”

        叶明昭抿唇不语,只是盯着他看,

        “难不成是你?”

        叶明昭点点头表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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