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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5章一世太短,来生太长

    作品:《我在八零追糙汉

            “哭什么哭,给老子做媳妇是你的福气!”

        他说出脑中男人的台词。

        “怎么搞得我跟山大王似的,啧。”他甩甩头,试图把脑子里那浮现的画面抹掉。

        “你现在也跟个山大王似的。”穗子轻轻抚摸发簪上的纹路。

        “也许前世,我就是占山为王的山大王,你是大官家的千金,我把你抢到山上,你天天哭哭啼啼。”

        他的话让穗子浮想联翩。

        “那,如果你是土匪,千金不愿意跟你过,一直以泪洗面,你怎么办?”

        “生娃。”

        “???”

        “生很多娃,生到她跑不动为止——你看我干什么?古代又不跟咱屯似的,免费发套,内服的避孕药都特么伤身体,如果真是我,肯定舍不得伤自己媳妇啊。”

        “那.......你不会少做几次?”说的好像他多体贴似的,呸!

        于敬亭斜眼看她,宛若她问了个非常白痴的问题,穗子扶额。

        某些象拔蚌成了精的家伙,真是顺从本能啊!

        所以,结论就是,炕是必须要上的,怀了就生呗,又不是养不起!

        穗子无言以对。

        “那如果你是那个千金,你会跑吗?”他问时,竟莫名地紧张。

        “我不知道。”

        这答案让于敬亭十分不爽,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不知道几个意思?

        “人在不同的情况下,做出的选择都不一样,即便是同一个人,不同的经历,也会有不同的选择。”

        就比如她。

        前世如果她没有流产,不误会于敬亭要杀她,也许她就安心留在他身边,或许待久了,对彼此的了解足够深,她还是会跟现在这般欣赏他。

        可人生那么多阴差阳错,命运真的很难说。

        穗子低头端详手里的发簪,很认真地回答他心血来潮的提问。

        “我不是她,没办法替她做出回答,不过,根据这根发簪留给我的讯息——我想,那个千金最后还是爱上山贼了。”

        “哦?”

        “古董是前人留下无言的信,你看,这发簪上留下很多细微痕迹,证明它被使用的频率是非常高的。”

        “这么丑的发簪还天天带着,我不信出身名门的姑娘会这么没审美。”

        天天戴这么磕碜的玩意,说不是真爱,谁信?

        “这不挺好看的么?”于敬亭瞅瞅穗子手里的发簪,挖出来这么多东西,他就看这个顺眼。

        又大又重,还有那么大一颗珠子呢,看着就很有钱,多好。

        “......以后咱家换季买衣服,请务必让我来选。”

        穗子不想被他捯饬成暴发户,她可是很有品味的女人。

        “那位千金,心里也是有土匪的吧,只是俩人身份地位相差悬殊,能不能白头到老,就要看彼此有没有勇气和运气走到最后了,我也很好奇。”

        穗子文艺附体,脑补了一长串或是浪漫或是温馨的画面。

        他若有所思地摸下巴。

        “想什么呢?”她觉得,于敬亭或许跟她一样,陷入了爱与现实的哲学思考。

        他总会再不经意间,给她一些感悟和惊喜。

        穗子透过滤镜看于敬亭,就觉得思考中的男人,闪闪发亮,特有魅力。

        “唔,老爷们只要活儿特别好,媳妇跑不了。”

        “......”好吧,她想多了。

        就他一个人吃饭,他懒得搬炕桌,扯个小板凳坐在灶台前,大口吃面。

        热气氤氲他英俊的侧脸,穗子撑着下巴坐在他边上看着他,就好像很久很久以前,也有这么个胆小姑娘,小心翼翼地看着她的山大王。

        “一生太短,来世太长。”做人还是把握当下最好。

        “你嘟囔啥呢?”他侧头,趁她走神,偷亲一下。

        面里的紫菜香油味留在她软软的唇上,让曾经孤单的心蒙上一层淡淡的人间烟火气。

        “我说,等我头发留长了,你再亲手把这个给我戴上吧。”她比了比手里的发簪。

        那千金跑不跑,她不知道。

        但她,不想跑。

        “行啊,到时候你穿我给你买的红棉袄,多好看——再配个绿色的格子裤,棉鞋就得做大红色的,喜气。”

        于敬亭脑补了下那画面,人间富贵花不过如此。

        他媳妇,就要做全村看起来最有钱的富贵花。

        穗子一僵。

        红配绿?

        脑袋上还戴这么大个金簪?这谁家的大萝卜成精了!

        “你是不是还要我脸上涂俩大红脸蛋子?再抹个吃死孩子似的大红嘴唇?”

        穗子小心翼翼地试探他的审美下限。

        “那倒不能。”他还记得结婚当天,她那一嘴口红吃着多难受。

        还好还好,穗子拍拍心口。

        “给咱孩子涂红脸蛋,脑门再点个红点,脖子上挂个这么大的金锁,要是小闺女,一手一个金手镯份量必须足,你就抱着咱金光闪闪的孩子出门。”美死。

        “还,还出门?”穗子听他不仅要嚯嚯自己,还要把孩子弄成那样,脑瓜直嗡嗡。

        “对啊,不出门谁知道咱家有钱?哎,说到这个,我回头多进山,攒点皮草,给你和孩子都弄一身,戴个大金链子穿一身皮草,多好看。”

        穗子猫躯一震。永不缺席的大金链子小皮草!

        这年头北方还不流行这玩意,他竟然自己脑补出来了?!

        于敬亭想象他媳妇领着娃风光出行的画面,简直是热血沸腾。

        土匪审美原则就一个,好不好看什么的,不重要。

        突出“老子最有钱”,这才是重点,把媳妇和娃捯饬成全村都羡慕流哈喇子的存在,那是理想,那是奋斗目标。

        “皮草也给你染成红色的,最好再找人做条绿色皮裤,抗风暖和啊。”

        一转头看到自家小娘们跑回西屋,咣当把门反锁上。

        “喂,你跑什么?”他还挺委屈。

        不亲他给点奖励已经很过分了,还跑?

        “答应我!不给娃弄成土大款的样子,我才放你进屋!”穗子崩溃地声音从屋内传来。

        “于铁根!你不能因为你名字是大萝卜,就让我和孩子也当大萝卜精啊!”她绝不要当大萝卜精,绝、不!

        “......老子名字为什么是大萝卜?小娘们,你开门说清楚!你心里是不是总偷偷叫我于大萝卜?!”

        月本国的文字里,大根=大萝卜

        “我才没有呢!”她都是偷偷叫他象拔蚌精的,呵,这个绝对不告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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