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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3章 退队(求追订!)

    作品:《吟游诗人又幻想了

            “尝尝这个,出自【下水管道】——那家深井区酒馆的【下水黑啤】。你们很难在龙金城找到只需要花铜币就能买到的麦酒,更何况它的味道如此醇厚。”

        旅店的桌椅已经被统一更换全新,得以让矮人踮着脚尖,把酒桶搬到了桌子上,

        “你一杯,我一杯,狗头人也来一杯吧——

        嗯,没脑袋的人应该喝不了酒,那就算了。”

        唐奇坐在碎石的对面,瞧着他推过来的的酒杯,里面盛放着污浊的棕黑色酒液。

        繁密的酒花时而崩裂一个气泡,让徜徉在杯中的麦酒像是活了过来。

        碎石拍了拍桌子,使唤起库鲁:

        “快、给麦酒加点冰!”

        “Rua!”

        四道【冷冻射线】并没能冻结四杯麦酒,反倒像是置入了一块完整的冰晶,随后任其在麦酒中破碎,使得寒气渗透进酒杯的每一寸。

        库鲁从没喝过酒,但这杯【下水黑啤】毕竟是它加冰的报酬,于是便伸出纤长如信子的舌头,舔舐起杯壁,

        “苦!”

        “这才算是有味道。”

        碎石不指望一只狗头人能够理解啤酒的香味,将第四杯啤酒搁置在了自己身旁的位置上。

        那里没有坐着任何人。

        “这么一桶酒,只凭我们两个可喝不完。”

        唐奇估算着那一整桶黑啤的容量,最起码有五十升。

        “我们两个?你可别搞错了。”

        碎石指了指唐奇的杯子,

        “这是你的。”

        又指了指一整个酒桶:

        “这是我的。”

        “你打算直接醉倒在旅店里?”

        “这点儿酒只是拿来开胃的!来点下酒菜!”

        碎石大笑着拍了拍桌子,很快,查克端来一盆炸的金黄色的薯条,当着几人的面淋上了乳白色的酱料。

        碎石有些不满意:

        “剪掉他的山羊胡子,薯条肯定要淋上肉酱才对!把肉泥、番茄、和火苔辣酱搅拌在一起才是真正的美味!”

        “全错!薯条与马苏里芝士、蜂蜜的酱汁才是绝配!”

        查克轻哼一声,旋即叉腰回到了厨房里。

        “我喜欢这家伙,聪颖、热情——最重要的是拥有自己的坚持。

        一般有着这种执着的家伙,做起来的饭菜都不会差到哪里去。”

        碎石并不介意甜咸口味的争辩,反倒很开心。

        唐奇却说:

        “我以为你是看中了他步伐短、步频快,和你一样走得慢。”

        “该死,如果不是今天没有兴致,我一定会锤爆你的头。”

        “是膝盖。”

        “不需要你重申两遍!”

        矮人一口气将整杯麦酒送进了胃里,紧接着倒下另一杯酒,

        “所以,你成功把那些难民们带了出来,后面还有什么打算?”

        “暂时先滞留一阵子,把《晨暮森林指南》写完吧。”

        唐奇一边叙述着自己此前的想法,也吞下一口醇厚的酒液。

        一股麦芽的焦香气味,与绵密的泡沫混杂在了舌苔,发苦却润滑,入喉的醇香让他流连,忍不住又喝下一口,

        “嗯,这黑啤的味道真不错。”

        “《指南》吗……的确像是你能写出来的东西。毕竟你总是知道些连马克温都说不出信息——

        如果哪天真的撰写成册,说不定还能成为冒险者的‘新手教材’?

        这能让那些贪婪、自大的新人少些伤亡——

        该死,有了它们,也许哪天你真的能够扬名立万。”

        这是碎石漫长的冒险生涯中,都没能见识过的书籍。

        “所以你也觉得有搞头?”

        “当然。老子虽然不懂写书,但是懂得冒险。”

        有了一个资深冒险者的认可,唐奇也更有把握了一些。

        “那我期待哪天能在谁的手里,看到你的书、听到‘唐奇·温伯格’的名字——干杯!”

        “干杯!”

        杯子间的碰撞,溅出了少许酒液,也让唐奇意识到了另一个事实,

        “所以你打算退出这支——嗯,团队?”

        他还没想好小队的名称,只能粗略的代指。

        “退出?拜托,你什么时候邀请我加入过?”

        “我以为这已经算是默认的事情了,毕竟我们一起经历了许多事。”

        “嘿,我要保护凯瑟琳去龙金城,你也要保护凯瑟琳去龙金城——正因我们的目标一致,所以才会聚集在一起。

        这难道不是算作‘同行’吗?

        而现在,我已经完成了黑蛇的遗嘱,把他留在龙金城的遗产交给了凯瑟琳,我还有什么理由留在这里?”

        “理由——譬如说,我们也算是朋友?”

        唐奇直接夹起几根薯条,一同扔进了嘴里。

        咀嚼之中,是奶香与蜂蜜的甜津,又加上些土豆与盐分的咸味——

        经过三道菜肴,他已经认定半身人钟爱‘咸甜’口味。

        而听到唐奇的迟疑声,碎石忍不住嗤笑道:

        “‘朋友’?不、你可别这么说,我们才认识多少天,就能算得上‘朋友’了?

        我们矮人里有句老话,‘从认识到成为朋友,差不多得花上一百年’——

        这当然有些夸张了,但又有几个人类能活到一百岁?你能吗?

        等老子彻底了解你的时候,你的生命也差不多就要走到最后一刻。

        也许哪天参加了你的葬礼,看到你闭上双眼,被埋进土里的时候为你流一滴泪,我们说不定就能称之为‘朋友’了。”

        寿命,是矮人的少有‘长’处。

        而不只是矮人,每一位长生种对时间的观念都有所不同。

        这体现在方方面面。

        好比半身人钟意于复杂地处理食材,周期往往以月作为单位。

        矮人则更夸张,一年的时间都有可能。

        正因为他们的寿命长久,享受‘慢节奏’的生活才是他们的常态。

        不排除也有人类钟意于此,但大多数人是无法接受这个过程的。

        他们必须在有限的时间里,尽可能体会那些无限的体验。

        人种之间的差异也便体现于此——

        其实唐奇已经充分信任了碎石。

        这位矮人强大、可靠、而有趣,哪怕只是站在那里都想让人发笑。

        总之符合一切他对于矮人的遐想。

        和这么一位资深战士交际的感觉,让他始终保持愉悦。

        却也是到了今天才明白,自己在对方的眼中,只是一个同行了二十天的过客。

        谈不上沮丧,唐奇甚至很希望留住这种差异感。

        这让他更深切的体会到,自己已经置身于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并享受其中。

        “那只是作为队友呢?”

        他还是忍不住招揽道,

        “虽然库鲁目前还只是个半吊子的施法者,晨曦也会遇上各种各样的问题——但至少我还是比较靠谱的吧。

        有两个施法者、一位圣武士组成的小队,再加上你这位资深的战士,比起大部分连一个施法者都找不出来的冒险小队,我们简直优越到可怕。”

        “哈,跟你们冒险的确是个不错的选择——但肯定不是因为你们有多‘强’。

        而是这个世界上很难再找到,像你们一样奇形怪状的队伍,只是远远看着都觉得有趣。”

        “所以加入我们吧。”

        “如果在你写完书之前,我没能找到其它的队伍,肯定会考虑一下的。”

        “就这么等不及?”

        “拜托,我们屁股下面的地下城,最近又冒出了些新东西,惹得整个龙金城的淘金客又跟着活跃起来。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见识见识了。”

        “我们之后也会前往地下城的。”

        “那万一地下城已经被掏空了呢?”

        碎石摇了摇头,

        “你可不了解这帮【深井区】的淘金客。

        他妈的,这帮混蛋就像是那些凑成集群的‘蝗虫’,每当地下城有所变动,产生了一些新的通道、宝库……

        不出三个月,你就只能在里面捡到一些他们嚼碎后、吐掉的残羹了。”

        瞧着碎石一杯接着一杯将黑啤下肚,也不顾形象的抓起一把薯条往嘴里塞,唐奇忍不住道:

        “很难想象,你居然还能对冒险保持这份火热的赤诚。

        我还记得黑蛇说过,他正是因为走遍了世界的角落,对冒险感到了困惑,才有了回到星梅镇的想法。”

        “也许不是因为老子对冒险还保持热忱。

        而是地下城最新的变动,唤醒了一些探索的欲望呢?”

        碎石嗤笑一声,将酒杯重重砸在了桌子上,

        “嘿,我可是冒险者——除了冒险之外,我又能做些什么呢?”

        唐奇觉得,碎石或许是在嘲笑他自己。

        苦涩的黑啤,似乎也催发着他的苦恼。

        于是便说:

        “寻找些别的挑战?又或者跟黑蛇一样——回家看看,休息一段时间。”

        “回家?不、不。”

        矮人摇了摇头,

        “回去做什么?就在我还是个20岁大的婴儿时,就已经离开了【铁炉堡】……

        现在我都已经200岁了,就算回去又能怎样,有谁会认识我?”

        他不太想提起这个话题,冲唐奇摆了摆手:

        “喝酒、喝酒!”

        唐奇与他碰杯后,忍不住好奇道:

        “既然那么热衷于冒险,为什么又要和黑蛇蜗居在星梅镇那个偏僻的角落?”

        “如果不是为了报恩,谁会情愿跟他憋在那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星梅酒固然不错,但更像是那些娘们爱喝的小甜水,喝起来不够畅快、不够过瘾。

        在今天以前,老子已经有三年没喝过【下水黑啤】了!”

        “报恩?”

        唐奇抓住了关键词,又想到此前所听说过的传闻,

        “是因为……【大荒漠】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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