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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9章 气笑了

    作品:《朕的皇后是丧尸

            杨乐宜从云氏那里出来,并未直接回自己的院子,而是绕去了外院马房附近。

        辛辞已被管事领到,换上了一身灰扑扑的粗布短打,更显得人瘦小。

        他正在老马夫的指点下,笨拙地给一匹棕马刷毛,动作生疏却异常认真,嘴唇抿得紧紧的。

        乐宜站在不远处的廊柱后看了片刻,才缓步走过去。

        陈叔和辛辞连忙停下手中的活计行礼。

        “二小姐。”陈叔躬身。

        辛辞低着头,看不清表情,只跟着含糊道:“二小姐。”

        乐宜“嗯”了一声,目光落在辛辞身上,语气寻常,仿佛只是随口吩咐:“既来了马房,就好好学。”

        “是。”辛辞低头,却难掩心中傲气。

        ······

        曜王府。

        李昭踏入书房时,眉梢眼角还挂着未散尽的、极为罕见的轻松笑意。

        玄色锦袍的袖口沾染了些许宫苑中的龙涎余香,步履间却带着风发的意气。

        林臻那小子果然没让他失望,雷厉风行又讲究策略,如今已经拿下五个小国。

        南边与西边相接,这样一来,西边的蛮子应该轻易动弹不得了,边陲的压力便能缓上好一阵。

        而最让他心头发烫的,是今日在礼部。

        他顶着杳杳她爹的死亡视线,终于要来了婚期。

        那群老头子算了又算,最终将朱笔圈定在一个日子上——腊月二十。

        大吉,宜嫁娶。

        还有半年。

        半年后,那个傻乎乎的小姑娘,就会穿着大红嫁衣,被风风光光抬进他的王府,名正言顺地成为他的王妃,他的杳杳。

        光是想象那个场景,李昭便觉心口被一种饱胀的、温热的情绪填满,连带着看窗外那几株刚移栽过来、尚未开花的西府海棠都觉得顺眼了许多。

        他走到书案后坐下,随手拿起一份兵部递来的寻常文书,唇边的笑意还未完全敛去。

        就在这时,窗外传来极轻微的振翅声,一道白影如闪电般掠过,精准地落在了半开的窗棂上。

        是他送给杳杳的及笄礼白鹰。

        “怎么?跟小黑玩的不开心吗?”

        是的。

        杨杳杳把小时候捡的第一个小弟取名小黑,而这只叫大白。

        大白歪了歪头,金黄色的眼珠锐利地看向主人,伸了伸绑着细小铜管的左腿。

        李昭面上的笑意淡了些,起身走过去,熟练地解下铜管,倒出里面卷得极细的纸条。

        大白完成任务,低低咕噜了一声,振翅飞走了。

        纸条展开。

        姑娘今日在路边捡到一形貌昳丽,有殊色,虽衣衫褴褛,不掩其容,年约十四五,雌雄莫辨的乞丐,已带回府,作马夫用。

        李昭的目光原本只是随意掠过,却在看到某几个字时,骤然顿住。

        “形貌昳丽,有殊色,虽衣衫褴褛,不掩其容,年约十四五,雌雄莫辨。”

        “形貌昳丽”?

        “有殊色”?

        “雌雄莫辨”?

        李昭捏着纸条的指尖微微用力,那上好桑皮纸的边缘起了细微的褶皱。

        他盯着那几行字,仿佛要将它们烧出洞来。

        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上次马车中,小姑娘睁着圆溜溜的猫儿眼,一脸无辜又困惑的模样。

        他步步紧逼,她茫然不解,连一声“昭哥哥”都吝于给予。

        那样懵懂、迟钝,对情爱之事全然未开窍的杳杳……

        竟然会带回家一个路边“形貌昳丽”、“雌雄莫辨”的少年?

        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燥意倏地窜上心头,冲散了方才所有的愉悦与温情,

        李昭瞬间产生了一种危机感:是觉得可怜?还是觉得那乞丐好看?

        有多好看?

        能比他还好看?

        这个念头忽地蹦出来,让李昭自己都愣了一下。

        “呵。”

        一声极轻的、从鼻腔里哼出的气音,在寂静的书房里显得格外清晰。

        李昭看着纸条,嘴角扯开一个弧度,可那笑意却未达眼底,反而透着一股凉飕飕的、近乎咬牙切齿的味道。

        气笑了。

        他真是被气笑了。

        他这边费尽心机求来圣旨,算好吉日。

        他小心翼翼,既想靠近又怕吓着她。

        她倒好,不声不响,转头就在大街上“捡”了个貌美的小厮回府?

        李昭将纸条慢慢团起,握在掌心。

        柔软的纸张被攥得变了形。

        “辛辞,是吧!!!”他低声自语,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他倒要看看,这个能让他的杳杳带回家的“殊色”少年,到底是个什么人物。

        入夜。

        李昭熟门熟路地敲响了杨乐宜闺房的窗户。

        杨乐宜神色一愣,晚间忽地下起了大雨,这样大的雨她在杨家五年都没有见过。

        反而有点像末世时期。

        狂风、暴雨、深雪、冰冻轮着来。

        她拍了拍脸,快速打开窗。

        让李昭翻了进来。

        屋里点着灯,罩了一层琉璃盏,昏黄的光线落在李昭身上。

        身形高大的王爷浑身湿漉漉的,玄色的衣袍往下滴着水,贴在身上,勾勒出宽阔的肩背和紧窄的腰线,水珠顺着衣角不断滴落,在脚边洇开一小片深色。

        墨发凌乱,有几许黏在了他白皙削瘦的脸上和脖颈上。

        看上去一点也不潇洒英气。

        杨乐宜抿唇,她不喜欢这种感觉。一定是因为这个天气,她讨厌像末世一样乱糟糟的感觉。

        小姑娘秀气的眉头不自觉地蹙起。

        “王爷怎么过来了?”杨乐宜拿着布巾,刚走近他。

        话音刚落,轰隆一声,一道惊雷炸响,近得仿佛就在屋顶。乐宜拿着布巾的手指几不可察地轻颤了一下。

        “别怕。”李昭立刻道,声音被雨声衬得有些低哑。他没先接布巾,反而伸手,隔着那柔软的棉布,一把握住了乐宜递过来的手腕。

        他的手湿漉漉的,水气很快氤氲过细柔的布巾传到了杨乐宜的手腕上。

        有些冰凉。

        杨乐宜愣了一下,随即摇头,想把手抽回来:“我不怕打雷的。王爷你松手吧,快擦擦,这样会生病的。”

        杨乐宜前世今生都不怕打雷。

        她怕的——不过是那些有雷异能的人,那些人放出的雷电初时只能烧焦丧尸的一缕肉,后来能烧焦一条胳膊,再后来……

        她猫儿一样的圆眼闪过一丝丝的惧怕,很快又被笑意裹挟。

        “王爷这样会生病的。”

        李昭这才松开手,接过布巾,胡乱地在脸上和头发上擦拭。

        可他显然不常自己做这些,动作笨拙,布巾在湿发上蹭了几把,反而把水抹得到处都是,几缕发丝被他揉得更乱,甚至翘了起来,配上他此刻微微拧着眉、有些烦躁的表情,竟显出几分罕见的……孩子气。

        乐宜看着他那不得其法的样子,忍不住出声:“王爷,你外衣湿透了,先脱下来吧,不然寒气入骨更麻烦。”

        她说得理所当然,纯粹是从实用和健康角度考虑。毕竟若是让他穿着这身湿衣服很容易生病的,生病了就要吃苦苦的药。

        正跟自己湿发较劲的李昭动作猛地一顿,擦头的手停在半空。

        他缓缓转过头,看向乐宜,昏黄的灯光下,他耳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漫上一层薄红。

        “杳……杳杳……”他开口,声音有点发紧,带着不易察觉的结巴,“不……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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