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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章 我叫路飞,将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

    作品:《震撼内娱,文娱教母竟是你!

            姜明也是赶去看热闹的人之一。他是奇点中文网的土豪读者之一,几乎在奇点建站后没多久就在这里看书了,也结交了不少同好好友,也算是资深书虫了。

        这两天他们这些土豪读者圈也在关注这事,错当然是一枫临渊的错,作者讨厌被读者写作指导很正常,但是评论本来就是购买了书的读者的权利,咋滴,还想逼迫读者只给好评呗?

        问题是“爱丽丝梦游仙境”的回应实在是给自己挖了坑,明明可以直接不回复或者直接喷对方都行,偏要顺着对方的思路走,把自己架上去了,让自己陷入了难堪的境地。

        写作哪是那么容易的事,他们这些资深书虫都曾经想要试试,然后一动笔就放弃了,还是当读者更爽。

        再者像他们这种土豪读者,不是富二代就是有公司,抬手就是百万上下,辛辛苦苦码字赚到的钱实在是看不上,那点爱支撑不了他们吃创作的苦,比起写小说,他们还是更爱看小说。

        因此,他们觉得你应该也是一样的。

        姜明没想到,你居然真的开了文,就好奇地去看了。

        点开链接,奇点网页跳到了你的书页。

        “作者,愤怒的爱丽丝……呵呵,脾气怪爆的……海贼王?海贼?”姜明继续看简介。

        【拥有财富、名声、势力,拥有整个世界的海贼王哥尔·D·罗杰,在临刑前的一句话让人们趋之若鹜奔向大海。

        “想要我的财宝吗?想要的话可以全部给你。去找吧,我把所有财宝都放在那里!”

        于是所有男子汉航向“伟大航路”追逐梦想,世界迎来了大海贼时代!】

        “讲海上冒险的吗?还挺新鲜的,是网站里没人写过的题材。”姜明起了一点儿兴趣,但是不算多。

        “海盗文明”在华夏没有生存土壤,在整个亚洲也比较罕见,人们日常生活里无论是听说还是读写,基本上不会出现这种元素,是十分陌生和难以想象会产生什么故事的东西。

        “我来看看正文。”

        他点开了第一章,标题映入他的眼睛。

        【我叫路飞,将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

        ·

        故事的开篇就是一艘游轮遭到海贼袭击,戴着草帽的主角蒙奇·D·路飞从被海员钓上来的酒桶里突然冒了出来,畅快地喊着“睡得好爽”地出场了。

        他阴差阳错地救了被海贼亚尔丽塔囚禁的克比,鼓励想要成为海军的他反抗,并且说出了他要当海贼王的宣言。

        “因为我想当,所以我要当,我下定决心当海贼王,就算因此而战死,那也无所谓。”他看着手中的草帽说。

        受到路飞鼓励的克比终于决心反抗,颤抖着对亚尔丽塔说出了自己想要当海军,把她这种人抓进监狱的梦想。

        在路飞打败了亚尔丽塔后,路飞和他因为海军的追击坐着小船逃离,为了寻找海贼猎人罗罗诺亚·索隆,看看他是否能成为他的第一个同伴,他和克比一起前往海军驻扎的谢尔兹镇……

        第一章只有短短三千字,但是透露出来的信息却有不少,这个全新的世界揭开了小小的一角,海贼、恶魔果实、海军、还有橘色头发的少女小偷……

        “好像有点意思。”姜明觉得第一章无论从文笔还是剧情构思还是人物塑造都超乎他的想象,他继续往下阅读。

        因为有了语音码字软件这个神器,你这两天创作了三万字出来,十分大方的一口气全发了出来。

        这三万字里,路飞在谢尔兹镇获得了第一位伙伴索隆,讲述了路飞草帽的由来,小时候与红发香克斯的约定,还有索隆与挚友古伊娜的过去,他发誓要连同她的份一起变强,成为世界第一剑豪,让他的名字响彻天堂的梦想……

        不知不觉中,姜明已经看到了最新一章,三万字感觉一下子就看完了,他意犹未尽地呼出一口气,眼里闪烁着新奇的光芒。

        “还真是……出乎意料的有意思。”

        作为资深老书虫,他阅文无数,已经没有那么容易被打动了,甚至有时候看着看着会觉得没劲,大多数网文不断重复的人设和梗,似曾相识的故事情节,屌丝逆袭的套路,经常让他感觉索然无味。

        他现在看文仅仅只是闲着没事打发时间,不像以前纯属爱看,没空也要抽空看,现在大多数文看完也就忘记了,有时候打赏某些大神当一当他们的黄金总盟白银盟主什么的,也纯属只是友情支持一下,并不是真的爱。

        可是这本《海贼王》,短短三万字里居然就出现了好几个令他印象深刻的情节,以及角色。

        他闭上眼睛,眼前好像就出现了索隆吃下混合沙子的饭团和红发弯腰把草帽盖在路飞头上的画面。

        他对后续的故事有很强的好奇和期待感。

        “只要后面不写崩,这肯定会是一本神作!”他作为阅文无数的老书虫发出精准的判断。光是这个开篇就已经赢了。

        他毫不犹豫地加入书架,打赏……打赏失败,因为这是未签约作品。

        他立即去他加的土豪读者群里发言。

        【兄弟们,你们去看了吗?】

        【看什么?】有人回复。

        【[链接]爱丽丝的书,说真的,绝对是神作幼苗期】

        这一下子原本潜水的人都冒了出来。

        【哪个爱丽丝?】

        【爱丽丝梦游仙境啊,之前跟一枫临渊有矛盾那个读者,她说她行,居然是真的行!】

        【真的假的,你这老饕评价这么高,那我必须得去看看了】

        【我刚看完,赞同老饕的话,太牛了,短短三万字,故事节奏紧凑,人物立体清晰,大部分设定都很新鲜,情节不落俗套,台词设计也相当优秀,不像很多文看了开头就能猜到后面怎么发展,已加入收藏。】

        【好奇死了,算了,先不买车了,我这就去看看!】

        【蛙趣,我已经喜欢上主角路飞了,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人设的主角哈哈】

        这类的对话,发生在一个又一个读者群里。

        一枫临渊也去看了,他是怀着不屑和看笑话的心情点开的链接,当他看到书名和简介的时候,他多年老作者的敏感就让他心脏咯噔了一下,产生了一种不太妙的预感。

        毫无疑问,这是全站,或者其他小说网站也不曾有过的题材。

        不不不!

        他立即甩头,让自己平静下来,全新题材并不意味着就好,有些题材新是新,可是也小众啊,这种新根本没有屁用,没人爱看,只会让数据凉凉罢了。

        这也是一些新人的通病,一味的追求题材设定的新颖,却没有考虑到受众群体的问题,很快就会被数据教做人的。

        “对,别自己吓自己,谁知道正文写成什么样呢?有些文就是梗好吸引人,可是正文一塌糊涂,只会让读者乘兴而进败兴而出。”

        然后,他打开了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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