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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0章 谁是黄雀?

    作品:《猪肉西施她,干活比杀猪还丝滑!

            可能在这些异族部落的眼中,那被炸了四个城门门楼的哈密城,就像是一只被拔了牙齿的老虎。

        它唬人,但不吃人!

        游牧民族作为马背上的民族,同时也是最好的猎人。

        汉军一来,还帮着把他们的心腹大患(忠顺王亲卫军)给收拾了。

        如今的局面,对几个部落来说何尝又不是一个瓜分哈密卫的好时机?

        绿洲中的牧场就那么些。

        不争不抢,如何能强大部落?!

        他们甚至都没有深度思考,有能力收拾忠顺王的汉军,拳头硬不硬。

        对汉军的印象,还停留退出关西七卫的那会儿。

        也不把区区五千兵力,看在眼里。

        光想着,来了他们的地盘,就休想带走这里的半个铜板!

        是夜,三更时分。

        月明星稀,万籁俱寂。

        王城外的绿洲中,两万多名由名畏兀儿、回回、哈喇灰三个部落组成的大军齐聚。

        最年长的畏兀儿部落首领率先发话:

        “白天我们部落派出了十队人盯梢,汉军只有一百来人在南门防守。他们在城里大肆抢劫,一个上午都能听到哭嚎声!

        可能人手都撒出去捞油水了,王城的东西北三个门处,一个人影都见不到!直到一刻钟之前,也不见汉军在三处大门布防!”

        好战的哈喇灰部落首领阴恻恻道:

        “哈密城最大的倚仗不就是忠顺王府?王府都给灭了,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汉军远道而来,杀了一夜又抢了一天,他们的将军这会儿肯定正搂着忠顺王的美妾睡大觉呢!”

        回回部落首领眼冒精光:

        “好,好得很!三道门,我们正好可以兵分三路进去,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三大首领齐齐高呼:

        “勇士们,大胆的冲!杀了汉军,哈密城的金银珠宝和女人就是我们的了!”

        众勇士举刀,无声呐喊:“杀!杀!杀!”

        三大部落的入城偷袭的计划,确实也很顺利。

        顺利到,各部落的勇士都进去了一大半,城内都还没有传来刀枪声。

        是月亮不够明亮,还是那些汉军全都住进了王府里?

        东门之外的哈喇灰首领,后知后觉出了些异常,嘴里喃喃道:“太过安静了,有些不对劲!”

        不待他做出应对之策,他期待的动静就传了出来!

        “嘭!嘭!嘭”

        比炒豆子的动静响上数倍,激烈、且应接不暇的爆炸声,骤然而起!

        那些冲进城门里背着弯弓、手持大刀的勇士们,应声倒地,哀嚎不断。

        “有埋伏!”

        “中计了!”

        “啊,我的眼睛.”

        “嘭!嘭!嘭”

        五千先锋营的配置中有两千火铳军。

        一道门分上五百,刚刚好!

        士兵们喝过将军吩咐后厨给他们准备的淡盐水,守上大半夜都不带一丝困倦的。

        先锋营怎么可能对这些异族不设防?

        早早就准备好了麻布口袋。

        不来,不上当。

        一来,就只有钻进口袋里挨打的命!

        城门大街两旁都是些商铺,早就被汉军们征用了。

        窗户后面躲着的是火铳手!

        屋顶上藏着的是弓箭手。

        借着皎洁的月光,将闯入城内的人影看得真切。

        在火铳的枪管打到炸膛之前,屋顶上的箭雨纷纷落下。

        东、西、北门大街的异族勇士们,什么都来不及做,就已经被乱枪或乱箭射中倒地了。

        三个部落的首领心中哀嚎:这些汉军大大的狡猾,原来在这里等着他们呢!

        可是眼下,容不得他们多想。

        老奸巨猾的畏兀尔部和胆小回回部落首领,分别对着自己的族人高喊:

        “撤退,都给我往回撤!”

        “回来,快回来!”

        来不及,根本来不及。

        声嘶力竭好半晌,西门和北门才堪堪撤回了三分之一的兵力!

        而年轻的哈喇灰首领是个好战的,他听到自己熟悉的声音好多都在惨叫。

        闭眼就能猜到里面是怎样的修罗场。

        被伏的意外刺激得他,双眼通红。

        他却抽出自己的宝刀,振臂高呼:“勇士们,只准前进不许后退,临阵脱逃者,杀!”

        哈喇灰也被称为野乜克力部人。

        他们以射猎为主,兼营畜牧,男子都有着强悍的体格和刻在骨子里的好战因子。

        以往他们不愿意直接与忠顺王全面硬刚,也是怕打了一个亲王,招惹来喀什噶尔汗国那庞大数量的弓骑兵。

        火州离哈密城仅八百里!

        但换成日落西山的汉军,他们真是没有在怕的。

        冲,往前冲!

        杀不死汉军,就被汉军杀死!

        没有第二个选择!

        哈喇灰首领如是想。

        东门大街,等在火铳与弓箭手之后是先锋营的披甲营!

        他们胯下骑的是上等的蒙古马!

        手上拿着的是战矛和长枪。

        众将士:刚抢来的金饼还没捂热呢,就有人惦记上了?

        他娘的!

        杀!

        来一个杀一个!

        来两个杀一双!

        “叮!”

        “铛!”

        兵戈相接,火星四溅!

        先锋营的人是越打越后怕:

        还好,还好!有甘将军的布局,他们白天才没有沉迷在“零文购”里,并提前设了埋伏圈。

        果然是,非我族内其心必异!

        带着族人仓皇从西门逃出来的畏兀尔部落首领,还没来得及喘口气,抬头一看。

        月色下。

        有一人一马挡在了路口。

        马的脑袋上好像还有什么活物在扭动,看着像那些贵族人打猎时带着的狸奴。

        首领搓了搓眼。

        这人身上的盔甲竟然泛着一层白光。

        脸上有一个面罩。

        看不清什么模样。

        当一阵风吹过,对方面罩后面的头发被掀起了一片。

        长头发!

        汉人男子头发可没有这般长的。

        居然还是个女人!

        首领咽了咽嘴里的血腥味,挥手示意身后的族人:“抓活的!”

        不管对方是汉军的女眷,还是什么人。

        既然刚才吃了大亏,抓上个把送上门来的女人,用来羞辱对方正合适!

        首领认出来对方是女人。

        勇士们自然也不是瞎子。

        一个个嗷嗷大叫着,呈合围状扑了上去。

        跑得快的,也是那死得早的。

        没有先锋营的其他人在场,某人终于可以痛痛快快杀上一场。

        抖了抖手里的葡萄藤。

        刹那间,干枯的藤蔓就活了。

        它们疯狂的生长。

        看到有移动的“攀爬架”就主动的缠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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