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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8章 追杀

    作品:《猪肉西施她,干活比杀猪还丝滑!

            靠谱的鼠大王此时正干着不靠谱的事。

        它还惦记着主人说的伴手礼。

        鼠大王无师自通,学会了钓鱼执法。

        不是说天上飞的那种大鸟最爱抓鼠么?

        它一路跟踪胡人,一路把草原上的鼠群都给摇了出来。

        大王:“吱吱吱......躲什么躲,都出来嗨!”

        鼠大王那尖锐的鼠啸声听在草原鼠的耳里,不亚于虎啸于百兽的威压。

        大王有令,鼠不敢不听。

        哆哆嗦嗦从洞里爬了出来。

        没过多久,草原上全是密密麻麻的毛茸茸。

        前仆后继,跟着鼠大王往一个方向奔跑。

        很快的。

        昨夜情景再现。

        这一批次来的猎隼估计都是近亲。

        蚕豆大小的脑仁,脑回路别无二致。

        你说它们抓鼠就抓吧。

        地上的草原鼠千千万,就非得逮着那只最肥的不放!

        一个跟斗扎下去,就再没有然后了。

        不到半个小时,伴手礼又多出了两份!

        阿土大王高兴坏了,甚至都生出了野心来。

        加上昨晚的那三只大鸟,主人一家五口的礼物就已经到手了。

        但,主人的爹娘家还有四口人呢!

        那家子对它都还怪好的。

        它只要稍稍努努力,说不定还能凑出主人娘家的礼物来。

        啧啧,它可真是个有情有义的讲究鼠!

        于是,鼠大王果断的放慢了速度,带着一群草原鼠浩浩荡荡的边寻着胡人逃蹿的路线、边抓鸟。

        差一点点,就忘记了沿路留下标记。

        直到跑出了两百里路,柯尔克孜族的驯鹰人终于发现了不对劲。

        “少族长,这事有蹊跷,昨夜失踪了三只猎隼。大白天的,剩下的四只都不见返回,我家阿灵向来不贪玩的!”

        “我家大虎也不是那不懂事的!”

        “......”

        领队的少族长听完族人们,为自家猎隼说了一通好话后,皱眉思索半晌才道:

        “猎隼在天上飞的高度,一般的火器或者强弓劲弩是射杀不了的。目前来说,能伤害它们的人类很少见,会不会是飞得太远了些?”

        “不知道啊!总不能是飞回了老家去。”

        “没有我的命令,我家大虎不可能自己飞回去的,除了高空侦查,它顶多会在草原上打打猎。”

        “那就更可疑了,猎隼可是有翅膀的,草原上还能有甚么天敌?”

        “......”

        众柯尔克孜族族人们百思不解,对久未归队的猎隼们忧心忡忡。

        要知道,驯养出一只有灵性听得懂主人各种命令的猎隼,是何等不容易。

        撒出去七只,眼下全都没了踪影!

        这个损失得多少年才能找补回来?

        不说以后,就说现在。

        他们这一万两千多圣战士,时刻都在提防汉军在后方有追兵杀来。

        可高空巡视的猎隼,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但现在,他们真的承受不住老将军的怒火。

        且瞒着吧。

        能瞒一时,是一时。

        就因为柯尔克孜族的隐瞒,哈斯巴仁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在持续跑出四百里后,胯下的胡马有些开始尥蹶子了。

        累到极限了!

        再跑,会死马。

        哈斯巴仁只得在下令寻了雪山脚下的某个山谷里歇息。

        他们现在的行军路线算是沿着雪山脚下一路西行。

        只需再走上一千多里,就能到此行的目的地伊里。

        伊里有数个城郭,那里是黑帽和卓(宗教领袖)亲信的大本营。

        老将军心里还有一个计划。

        他估摸着单阿里率领的五万精锐,此时应该杀穿了关西七卫。

        邶军敢分兵出来截杀他们北路军,大后方剩余的兵力应该不多。

        等到这些人得了消息赶回去,单阿里和他的精锐就能与邶军相遇、相战。

        这两方人马的兵力,无论哪一方被大量消耗都是他乐意看到的。

        到时候,他就从伊里首领处借兵五万骑兵再杀回来。

        他就不信邶军在关西七卫的驻军能有多禁杀。

        来得及。

        一切都还来得及。

        他还没有输!

        哈斯巴仁的算盘打得确实不错,却是不知单阿里那五万精锐早就被埋进了罗布淖尔。

        更何况,甘明兰等人追击的速度也不慢。

        阿土大王给的行军路线,完全不需要走一丁点弯路,基本就是跟在了胡人的脚后跟。

        于是乎。

        胡人刚躺下不到一个时辰,又被迫起来营业了!

        也不知是谁大喊了一声:“大杀神来了,杀了哲别将军的那个大杀神来了!”

        这一喊,坏菜了!

        大杀神的威力令胡人腿软胆寒。

        以至于一万两千弓骑兵发挥出的杀伤力,竟然还比不上先锋营这三千人。

        山谷里作战对甘明兰来说,属于开挂了。

        一切林木的枝条和根茎,只要她想,都能成为她杀人的利器。

        夜色,就是最好的保护色。

        别人看不见的地方正适合她发挥。

        手里的兵器,已经从木枪换成了葡萄老藤。

        七八米长的两根。

        甩出去,一根能捆住七八个人的脖子。

        只待她用异能催动葡萄藤发力,这些脖子就很快速把人勒死。

        毫不谦虚的说,这些人真不够她玩上一个时辰的。

        不过,她是个体恤下属的好将军。

        军功自然少不了他们的一份。

        但为了减少先锋营的伤亡,她还是小小的做了一下弊。

        跟在她身后的古千夫长等人,只觉得这些胡人就跟饿得没了力气一样,跑都跑不动。

        只傻傻的站在原地大声嚷嚷,等着他们上前去砍。

        一砍,一个不吱声。

        出奇的好杀。

        甘明兰也就仗着大伙儿现在还听不懂畏兀尔语。

        明明这些圣战士们嘴里,是在惊恐的大喊:

        “真主安拉降下了天罚!是天罚啊!我的腿被撒旦(恶魔)抓住了,我的腿!”

        “啊!是甚么缠住了我的手,我的手......”

        “有木刺,木刺刺透了我的脚板心!”

        “......”

        哈斯巴仁,他的长子莫日根,还有他刚满十六岁的小儿子苏日勒还有几个品级较高的将军。

        不到半个时辰,就落入了甘明兰手里。

        这些胡人贵族自认身份贵重,丝毫没有掩饰自己在军中的不同。

        从服饰到兵器装备都透着贵气。

        简直是,一抓一个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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