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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章 控诉:今天你凶我了

    作品:《资本家大小姐挣军功,老公宠翻天

            丁一一开始控诉:“今天你凶我了。”

        “不就是烧了一堆破树叶子吗?你就瞪我,还吼我,我要是把房子点着了,你不得打我啊?”

        沈明征下意识解释:“我不会打你。”

        “瞪我也不可以、吼我也不可以。”

        “我没有......”

        “你有。”丁一一开始翻小肠:“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你板个脸给谁看呢?”

        “下次你要是再凶我,这日子就不用过了!”

        听到这句话,沈明征的脸再次沉下来:“你......”

        “你什么你,我刚说过,不许甩脸色给我看。”

        沈明征怔愣了下,随即反应过来。

        几秒钟后,他的脸色好了些,但眼神却依旧严肃:“我说过,机会只有一次,决定权不在你手上。”

        丁一一知道他指的是离婚的事。

        她刚要反驳,就听到他接着说:“不过你今天的话,我记住了,以后我会注意。”

        “还有,我今天不是故意给你脸色看,我是......”

        说到这里,他的话音顿住了。

        “是什么?”

        “是担心你的安危,关心你的健康。”

        说完这句话,沈明征的脸不自觉红了。

        丁一一也是没想到,他会在这种时刻,这么直白的说出这句话。

        有种猝不及防的感觉。

        一时间,她也有些红温。

        不过心底深处出现一股暖流。

        她的声音都不自觉放柔了些,还带着些许撒娇:“就算是关心,以后也不许凶我,在外人面前,要给我面子。”

        娇柔的声音,傲娇的语气,立刻让沈明征一怔,下意识点头:“好。”

        “在家里也要对我好。”

        “好。”

        丁一一张了张嘴,却发现没什么可控诉的了。

        这个男人,今天和以往好像不一样。

        给她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见她不再说话,沈明征指了指院子里的凳子:“你先坐一会儿,屋里有烟,待会儿再进去。”

        丁一一摇头:“我饿了,我要抓紧把这里收拾下,然后做饭。”

        “你去坐好,我来收拾。”

        沈明征拉着丁一一没有受伤的手腕,让她坐在凳子上,然后他起身开始收拾。

        他的动作很麻利,将树叶子收进筐里,再去倒掉。

        没一会儿功夫,灶台旁就收拾的干干净净。

        就连那些肉都重新洗好了。

        随后,他又去拿了些木头、还有干的玉米叶子,边引火边说:“墙边的木头是湿的,不适合现在用,再晾一段时间,等冬天就可以用了,仓房里有干的木头,还有干的玉米叶子和树叶,每次拿一些用来引火。”

        丁一一已经走到了灶台边,小声嘀咕:“我用树叶了,但就是引不着火。”

        “那些树叶我看了,是从后山弄的吧,后山的树叶是刚落下的,还没有完全干透,自然不容易引火。”

        “而且堆在一起,一旦中间有一个小的着火点,周围都是湿树叶,就会出现浓烟。”

        丁一一没想到,就是生个火,居然还有这么多门道。

        这次她看着沈明征一步步的操作,暗暗记下来。

        既然来到了这里,总要融入进去,她不信自己连个火都引不着。

        “锅里开始冒热气后,就可以刷锅了,刷干净后,再做菜。”

        沈明征刚要将若放进锅里煸炒,丁一一赶紧制止:“等一下,菜我来做。”

        沈明征挑眉看着她,那眼神里写满了质疑。

        “我只是不会生火,但我会炒菜。”

        话落,她用葫芦做的舀子舀了两瓢水倒进锅里。

        然后将肉放在水里。

        还放了葱姜蒜,还倒了一点点白酒。

        这酒是她在厨房找到的,散白,她闻了下,味道很呛,应该是高度酒。

        所以她只倒了一点点。

        沈明征在一旁看着她,时不时的挑眉。

        他不太懂她这样做的目的。

        丁一一看出他的疑惑,边做边给他讲解:“首先将肉焯水,可以去除肉里面的杂质和血水,也能去腥。”

        “这样做出来的红烧肉口感更好、也更美味。”

        她知道,在这个年代家家户户条件不好,吃肉比较少,也不太擅长做肉,有些人家做肉菜不焯水,就算焯水,上面的浮沫也舍不得撇掉。

        水开口,丁一一将上面的浮沫撇干净:“这浮沫吃了对人体不好,而且有一股铁锈味,影响肉的口感,所以要倒掉。”

        然后她将肉捞出来,改刀切小块,再将锅里的水舀出来。

        将小块肉放进锅里煸炒,炒至金黄色,将肉盛出。

        接着是炒糖色、然后再煮炖 。

        她用的是刚才盛出来的煮肉的水来煮炖,原汤化原食,这样不仅美味,还有营养。

        丁一一做的很快,沈明征在一旁看着,时不时的添点柴火,其余时间都在看她,眼里有化不开的情绪。

        一个人经历过生死后,真的会有这么大的改变吗?

        丁一一察觉到了他打量的视线,当做没看到。

        反正他没有证据证明她不是原主。

        不管她的变化多大,他都只能是猜疑。

        直到浓郁的肉香味传来,沈明征才回过神来。

        他从没闻过这么香的肉味,明明昨天他从食堂也打了红烧肉回来,却不是这个味道。

        由于是在院子外面做的,这股香味传到了周围的邻居家,好几户都出门查看。

        当看见沈明征端着一盘红亮诱人的红烧肉进屋时,大家都咽了咽口水。

        没想到沈明征不仅没打丁一一,还给她干活?

        接着丁一一又做了一道黄瓜炒鸡蛋。

        味道也很香,因为她放了很多油。

        炒鸡蛋必须要多放油才好吃。

        在沈明征看来,她至少放了五顿饭该用的油量。

        主食是之前剩的馒头,在炖红烧肉的时候已经放在锅盖上热过了。

        当两人坐在桌前吃饭时,沈明征看着丁一一做好的菜,仍觉得不可思议。

        记忆中盛气凌人的资本家大小姐,可是从来不下厨房的,她那双写字的手,居然会为他做饭?

        “快尝尝看。”丁一一催促着。

        其实丁一一不抱太大希望,毕竟家里的调料不是很全。

        可是当她尝了一口后,那味道连她自己都惊呆了。

        很好吃!

        这个时代的猪是没有喂过饲料的,吃起来就是和后世的饲料猪肉不一样。

        沈明征夹起一块肉尝了尝,也被这口味惊艳了。

        他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红烧肉。

        接着,他又尝了口黄瓜炒鸡蛋,依旧是他吃过最好吃的一次。

        “怎么样?”丁一一想听他的评价。

        沈明征用力点点头:“很好吃。”

        丁一一满足的笑了,原来厨艺被认可是一件这么有成就感的事情。

        她去厨房拿了两个碗出来,往其中一个碗里夹了大半碗的红烧肉,另一个碗里夹了大半碗的黄瓜炒鸡蛋。

        丁一一将碗放在一边:“这些留着给小军吃吧。”

        沈明征意外的看着她。

        “不用这样看我,我不是看你面子,而是看在他死去的爹的面子上。”

        沈明征:......这话怎么听着这么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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