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书屋正式启用新域名www.57sw.com,请牢记新的域名!!!手机请访问http://m.57sw.com
  • 57书屋 > 穿越 > 大明:暴君崇祯,重塑大明 > 第三百六十八章我喜欢大明
  • 第三百六十八章我喜欢大明

    作品:《大明:暴君崇祯,重塑大明

            钱谦益一直压制的那口老血还是喷了出来。

        陛下也不知道如何得知此事,当即大怒。

        堂堂朝廷礼部右侍郎朕之肱骨,竟然被砍柴百姓状告成何体统。

        罚俸半年以视惩戒!

        活不成啦。

        钱谦益擦掉嘴边血迹看向钱谦贞:“快派人去山东找瞿式耜瞿兄救急啊。”

        瞿式耜是他的好朋友,甚至可以说是他的死党。

        当初他以为瞿式耜必死无疑,却没想到那瞿式耜突然被放出还接掌了山东巡抚的位置。

        他没有去恭贺更没有去送行,因为这是他为自己准备的一张底牌。

        底牌一般情况下怎么能够动用呢?

        除非到了快饿死揭不开锅的时候。

        一口老血喷出来之后,钱谦益反倒觉得自己通透了很多。

        陛下自登基之后的种种言行,在他脑子里如走马灯一样过了一遍,随后他的眼底出现一抹明悟。

        悟了,这回他算是真的悟了。

        纵观陛下的行事风格以及朝堂上那看不见的回旋镖,都有一个共性。

        那就是你提出来什么,陛下就会用你提出来的治罪。

        简单点说,就是你提议的陛下就会反对,而你反对的陛下反而会同意。

        所以说,只要反着来就能让自己处于不败之地。

        杨嗣昌不是让自己出使科尔沁吗?

        那老子就主动提出来要出使科尔沁,以陛下的行事风格自然会反驳,不允许自己出使科尔沁。

        这样一来就安全了,而且云南要打仗了,只要自己表示出绝不去云南只留在京城的意思。

        陛下就一定会让自己去云南,绝不会让自己留在京城。

        只要离开京城,自然就能摆脱眼下的困顿局面。

        越想,钱谦益越是兴奋,就连腹中的饥饿都是减轻了许多。

        没办法,家里的米实在不多了。

        还好刚刚喝了一碗汤药能顶个半饱,哎呀,这做官呢就得揣摩圣意。

        只要将圣意揣摩透彻,这日子自然就有了盼头。

        说实话,他早就想回江南了。

        尤其秦淮河上的画舫更是让他流连忘返,相比京城之地女子的粗糙,他还是更喜欢江南女子的温柔细腻。

        ...

        李志明原来是个不假辞色的老学究,因为人家的家传和家教摆在那。

        可自从来到京城之后,他交了几个好朋友。

        第一个叫曹化淳、第二个叫毕自严、第三个是那正在琼州鼓捣青霉素的吴有性。

        最重要的是,他发现自己居然和魏忠贤还挺聊得来。

        这位之前只是听闻臭名昭著的九千岁,真正接触下来发现根本没那么坏也没那么讨厌。

        都说魏忠贤是文盲,可在替魏忠贤针灸治疗腰疾的时候,这位九千岁虽不能出口成章,但对事情却有很深刻独到的见解。

        很多事情从这位九千岁的口中说出来,总会有种让人茅塞顿开之感。

        曹化淳这人也很不错。

        虽然是太监之身,但为人处事却总有种大开大合的豪迈在内。

        而那位户部尚书毕自严,更是让他在被繁重公务搞得焦头烂额的时候,简单一句话就让事情变得极为简单有效。

        他喜欢自己的这几位朋友,吴有性虽然远在琼州却每月必有书信送到。

        也正是在这几位好朋友的熏陶下,这位浓眉大眼李时珍后人的老学究变了。

        若是在之前,打死他也不会明白陛下让他来给钱谦益看病的用意。

        更不会在不动声色之间,拿走了钱谦益最后也是仅有的九百两银子。

        所以老话说的好啊,在家靠父母,在外靠父母打钱...在外靠朋友。

        只不过他这几位朋友在外人看来,没他妈一个是好货。

        曹化淳、吴有性、毕自严、魏忠贤,哪个是好东西?

        ...

        一袭淡杏色的蒙古长袍,袍身银线绣的缠枝莲纹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领口花纹尤为精致,外层罩着月白色暗花纱比甲。

        腰间系着银灰色的软腰带,三颗圆润的绿松石镶嵌其上。

        三颗绿松石之下有着三串小巧银铃。

        海兰珠兴奋且好奇的站在二层茶楼上,看着下方大明和家乡截然不同的繁华景象。

        乌丝编成两条粗辫垂在肩头,发梢系着杏色丝绦,额头戴有蒙古特色的哈达嘎,纯银打造的哈达嘎正中位置一颗淡蓝色的宝石,在阳光下让她本就绝美的脸庞更加的美艳。

        脚上一双浅棕色的软皮靴只到脚踝,靴面上绣有简单云纹,让此刻的海兰珠看起来又多了几分俏皮。

        身形转动,腰间的三串银铃发生清脆的声响。

        “明漪,我喜欢大明。”

        她很崇拜曹明漪,而曹明漪也很喜欢海兰珠,一见如故下两人很快成了好朋友。

        “喜欢明刊上的故事、喜欢大明的美食、喜欢透过玻璃窗就能看到外面的景色、喜欢茉莉花味道的香水、更喜欢大明的热闹。”

        海兰珠在曹明漪的对面坐下,用勺子将一块番梨罐头放入口中。

        “也喜欢这个。”

        她笑的很甜,就和她吃进嘴里的罐头一样甜。

        番梨就是凤梨,还有叫王梨、旺梨和黄梨的叫法,琼州叫菠萝和凤梨,其他的叫法是在广东和福建以方言翻译过来的。

        这玩意在崇祯元年的时候真不是什么稀罕物,又因为这东西的存储时间长,是南方送到京城进贡最多的水果之一。

        在年初,崇祯下令两广福建加大种植面积,最多两年,大明的凤梨产量能猛增数十倍。

        曹明漪笑了笑,从一旁的布包里拿出一样东西放到桌子上。

        “这是我让工部的匠人打造的小玩意,送给姐姐。”

        海兰珠一看这份礼物双眼顿时一亮:“好漂亮啊。”

        这是一座很是小巧的木雕小楼,三层高,每个细节都被雕刻的极为传神。

        最重要的是,这座小楼用的是玻璃窗。

        “真希望草原上也能有这样漂亮的房子。”

        曹明漪闻言点头:“会的,但这需要一个前提。”

        海兰珠不解:“什么前提?”

        曹明漪说着神秘兮兮的笑了笑:“这个问题只有陛下才能回答。”

        “而且姐姐不是一直好奇,陛下为何会能创造出明刊吗,明日我会进宫禀奏,不如姐姐和我一同前往?”

    相关推荐: 从零开始的修仙家族崛起记 混沌证道:我在诸天后宫 我为大唐第一仙 满门忠烈,祖母逼我纳八嫂续香火 宋先生的红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