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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3章 人不如狗

    作品:《乖乖女退场,京圈浪子怎么眼红了

            谢慕臣本以为凌绝说养狗就是随口一说,毕竟他从来不喜欢养有生命的活物。

        他讨厌麻烦。

        然而,却在订婚宴结束第二天就听说了凌绝亲自去狗场接回了一只阿拉斯加犬的消息。

        刚刚落地南非的季修珩大吐苦水,“听说那狗脾气可大,愣是让他蹲了一下午,当祖宗哄着才愿意跟他走,你说他对只狗都那么宽容,怎么就非得整得我出国避风头呢?我的胃已经开始想念国内的美食了。”

        他语气愤懑。

        那狗场老板季修珩也认识,见凌绝那么有耐心,还稀奇地跟季修珩八卦。

        孰不知季修珩本人已经因为“人不如狗”的待遇嫉妒得面目全非。

        他不就犯了那么一丢丢小错误嘛,流放多多少少是有点过分了!但凡他对他有对那只阿拉斯加犬十分之一温柔呢?

        电话另一端的谢慕臣乐不可支,“谁让你当众掀他老底。”

        昨晚那出情侣游戏都快在圈子里传疯了。

        什么薄情浪子,分明是傲娇舔狗。

        季修珩心虚了一秒,但还是嘴硬道:“那我不也是给他俩创造机会嘛,就他那副明明关心得要死,还非得假装陌生人的死样子,等到秦疏意娃都生了,他可能才反应过来。”

        就凌绝那霸道性子,他可不想有个破坏人家庭,掠夺人妻的好兄弟。

        谢慕臣憋不住笑,“算你有理,但是也没人让你贴他脸上开大。”

        凌绝昨晚那脸色,是真精彩。

        季修珩也乐了。

        反正再让他选一次,他还敢。

        看着远处草原上悠闲地逛来逛去的动物,他又纳闷,“话又说回来,他怎么莫名其妙想起养宠物了?”

        谢慕臣,“我问你,谁喜欢阿拉斯加?”

        他也是听说凌绝非要那只傲气的大狗,才突然记起来,以前凌绝其实也去狗场看过的。

        是为了给秦疏意挑礼物。

        那时出来吃饭聊起这个话题,他还不无担心地说秦疏意看着乖乖巧巧,却偏爱那种看起来威风凛凛不好搞的大狗,他都担心哪天遛弯的时候,狗子乱跑,给她那小身板带飞了。

        还问他们,是不是养猫比较好。

        他和季修珩哪里养过什么猫猫狗狗,能给出零个建议,只从某人似抱怨似漫不经心的话题里听出了秀恩爱的味道。

        不过最后也没养成。

        说是秦疏意拒绝了。

        秦疏意不要,他自己肯定也不会闲得无聊给自己找麻烦,于是挑狗的事自然也不了了之。

        但那时候谢慕臣是听说过秦疏意喜欢阿拉斯加犬的。

        凌绝的备选里就有好几只品相极品的。

        季修珩恍然大悟。

        随即表情变得一言难尽。

        有些人啊,他说几句大实话他还不高兴。

        结果背地里行动上,连自己养条狗,都下意识要选别人喜欢的。

        怎么滴,还准备让前女友来撸他的狗啊?

        兄弟俩蛐蛐着处处是漏洞的某人,另一边,凌绝也拧着眉,打量着自己带回家的“麻烦”。

        给它准备的高级狗粮它不屑一顾,偏偏对一根平平无奇的胡萝卜爱不释手。

        一人一狗僵持半天,最后凌绝将两样吃的都摆到它面前,它才老老实实开始吃饭,这会吃饱喝足,又美滋滋地拿着骨头磨牙。

        “真是……”他叹了口气,摸了摸狗狗脑袋,“跟有些人一样,必须要顺毛捋。”

        狗子听不懂人话,但是心情美了,也愿意搭理搭理看起来脾气不怎么好,却出乎意料有耐心的主人。

        它眯起眼,在他手下蹭了蹭。

        柔软的触感,让凌绝顿了一下,他唇角弧度上扬,“卖乖讨巧的劲也像她。”

        正颇得趣味地喂着狗,手机铃声响起。

        是公司的事。

        想了想,他决定先将狗送去老宅。

        为了养它,他已经从公司附近的大平层搬回私人别墅了。

        不过他不喜欢平时家里太多人在,都是让他们做完活就走,因此这会没有人可以照顾这条阿拉斯加。

        况且,他也不放心将它交到佣人或者不熟悉的人手里。

        只有一个人,和他不熟稔,不亲密,却是他可以无限放心地把后背交给她的存在。

        ……

        老宅。

        戚曼君正坐在客厅里翻看着秘书送过来的资料。

        很多事她已经不需要亲力亲为,而且近两年也有意放下工作,现在倒是不怎么忙碌。

        听到说少爷带着狗回来了,她拢了拢披肩,诧异地站起身。

        正好遇上了牵着狗绳站在门口的凌绝。

        两人静静对立着,凌绝抿了抿唇,犹豫了一会还是开口,“这几天我会在老宅住,但是可能比较忙,你能帮忙照看一下它吗?”

        戚曼君心中轻动。

        这是凌绝从小到大,第一次开口请她帮忙。

        他们一家人,都不习惯求人。

        “软肋”,她脑海里突然冒出这两个字。

        长到二十七岁的人,坚硬的骨头里才长出一点柔软的分支,允许自己有脆弱可攻陷之处。

        是因为什么呢?

        “可以。”她温和地点头。

        凌绝,“谢谢。”

        两人再次陷入无话可说的境地,戚曼君问他,“今天就回来住吗?”

        凌绝,“等会还要去公司,明天吧。”

        戚曼君于是又问,“已经到饭点了,要不要先留下吃个晚饭再走?”

        毕竟刚开了口请她帮忙,凌绝没有拒绝。

        继戚晚亭的葬礼之后,母子俩还没有一起用过餐。

        除了在医院和墓园徘徊的那几天偶尔克制不住的眼泪,以及第一晚的崩溃,戚曼君似乎很快就从哥哥的死亡中走了出来,又是冷心冷性,无坚不摧的戚家主。

        凌绝也不是擅长安慰的人,大家都有意避过了煽情的话题,麻木地向前生活。

        母子俩的生分由来已久,戚曼君也没有强求一定要弥补。

        她看向那只目光炯炯有神,一点不怕生的狗,“它有名字吗?”

        “凯撒,凌凯撒。”凌绝回答。

        戚曼君笑了笑,向着狗狗招手,“凯撒,我们去花园逛逛好吗?”

        意外的是,在凌绝面前脾气各种难搞的凯撒,对戚曼君却意外友好。

        这会听到召唤,屁颠屁颠地奔过来。

        凌绝无语地将狗绳交接过去。

        戚曼君笑道:“我带它去走走,你先坐一会吧,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吃饭了。”

        凌绝无声点头,顺便警告地看了眼开始撒欢的阿拉斯加。

        戚曼君带着狗走了没多久,又有意料之外的人出现了。

        凌慕峰看着好久不见的儿子,先是绷着脸打了个招呼,又放下手里的蛋糕,冷声问他,“你妈呢?”

        凌绝手里拿着戚曼君转交给他看的公司资料,同样没什么情绪地回答,“去花园遛狗了。”

        凌慕峰本来还毫无波澜的脸上面色剧变,又急又怒。

        “遛狗?!”

        “你怎么能让她去遛狗?她对狗毛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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